沪电机院委组[2014]29号
关于印发《2014年各党总支下属党支部
换届选举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上海电机学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校各党总支下属38个党支部委员会两年任期已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自6月17日起开展2014年各党总支下属38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现将《2014年各党总支下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电机学院委员会
2014年6月9日
2014年各党总支下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上海电机学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校各党总支下属38个党支部委员会两年任期已届满。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自6月17日起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具体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支部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的优秀党员选拔到党支部委员会中,不断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2014年各党总支下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宦秀芳
副组长:潘 清
组 员:朱成实、杨幼君、范冬姣、王春红
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2、工作小组:
各党总支须成立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小组,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员行政负责人、党员分工会主席和党支部书记等组成,对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
三、列入本次换届选举的范围
各党总支下属党支部共38个。
机关党总支:6个;教学党总支:6个;电气学院党总支:4个(不含研究生党支部);机械学院党总支:4个;电子信息学院党总支:4个;商学院党总支:4个;外国语学院党总支:3个;高职学院(上海电气李斌技师学院)党总支:5个;老干部党总支:2个。
四、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于2014年6月17日至2014年7月10日完成。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2014年6月17日—6月23日)
1、制定党支部换届方案。召开党支部全体委员会会议,根据“公推直选”的总体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因本轮机构改革调整设置的党支部,由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小组指定临时负责人(或小组)筹备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2、请示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作出换届选举决定后,向党总支提出书面请示。书面请示应包括换届选举的理由、时间、下届委员会的委员名额和组成结构,以及工作方案。党支部委员、书记的职数及任职条件参照《中共上海电机学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实施办法(试行)(2013年3月修订)》。
3、党总支批复。党总支在对书面请示进行审议后,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
4、着手筹备。党支部委员会在收到同意意见后,着手筹备工作:
(1)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包括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和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换届选举前的思想动员和部署。
(3)起草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4)审定本支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名单。
5、宣传发动。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邀请群众代表参加),进行动员,使广大党员群众了解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方法、程序,动员全体党员积极参加,群众积极支持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组织实施(2014年6月24日—6月30日)
1、公开推荐,产生公开推荐人选
(1)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群众公布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的任职资格条件、职数和结构要求。
(2)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推荐。公开推荐包括推荐委员会的委员和书记。
组织推荐可以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推荐,党总支委员会也可推荐。
党员推荐可以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发出《党员推荐表》,由党员(含预备党员)进行无记名推荐。
群众推荐可以召开群众代表会议(或与党员大会一同召开),发出《群众推荐表》,由群众进行无记名推荐。
个人自荐由党员本人向所在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小组索取并填写《自荐表》,进行自我推荐。
(3)由党支部对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中提出的所有人选进行统计,并根据任职资格条件,按提名数2~3倍的委员比例和2倍的书记比例,确定第二轮的公开推荐提名范围名单报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审定。经审定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为公开推荐人选(名单予以公示)。
2、民主推荐,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1)由本党支部组织党员、群众,在公开推荐人选的范围内,民主推荐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按多于委员名额1人的差额比例推荐;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等额比例推荐。
(2)党支部在满足委员会结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民主推荐中多数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结合组织推荐意见,按多于委员名额1人的差额比例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等额比例提出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党总支。
3、组织考察,确定侯选人预备人选
(1)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党总支同意后,党总支负责对提出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考察时,对候选人初步人选中的现任委员、书记可同时进行民主测评。
(2)根据考察结果,党总支召开会议,按多于应选委员名额1人的比例,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等额比例确定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学校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组织部)备案。
4、公示,确定正式候选人
党总支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本组织范围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党总支批复,由党支部提交党员大会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三)正式选举(2014年7月1日—7月10日)
1、召开党支部委员会,部署召开全体党员正式选举大会
2、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正式选举
(1)党员大会的一般议程为:表决通过大会议程;党支部书记作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工作报告;审议通过选举办法和委员、书记候选人名单;推选监票人、计票人;投票选举。
(2)选举可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办法:
① 由党员大会直接一次选出委员、书记。
② 由党员大会先选出委员,然后再直接从当选委员中选出书记。
3、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结束后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委员会分工(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的职责分工)。
4、报请审批
(1)由党支部向党总支提交党员大会和当选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情况报告和请示。报告内容包括:换届选举过程情况;党员大会和当选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出席情况、选举结果(含得票情况);委员会成员职责分工等。
(2)党总支汇总各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情况报学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审议,经党委会讨论批准,发文批复。
五、工作要求
(一)责任要求。本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由各党总支全权负责,严格按照公推直选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纪律要求。各党总支要把本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准确预见和解决换届选举中的问题,切实把选举工作做好。严明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坚决防止违纪情况出现。
(三)后续工作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做好各自的工作总结;党委组织部负责上、下行文的归档;党总支负责党支部换届过程所有材料的归档。